• 索 引 号:XM00102-06-02-2021-272
  • 备注/文号:厦发改审批〔2021〕238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2021-09-13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大小嶝造地工程(约9.81平方公里)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工程项目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09-14

厦门市土地发展中心:

  你单位《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大小嶝造地工程(约9.81平方公里)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工程项目(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104-350213-04-01-825917),具体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翔安区东侧海域,大嶝岛和小嶝岛之间,主要实施9.81平方公里陆域形成和地基处理,并对既有3平方公里陆域进行标高上抬,场地交工高程按5.25-10.1米控制。地基处理总面积920.4万平方米,根据不同功能区采用不同处理方案,其中:塑料排水板+堆载预压结合强夯处理822.9万平方米,复合地基处理97.5万平方米;围堰顶宽8米,总长24.2千米,护岸顶宽5.5米,总长17.4千米;同步实施警戒平台、航道改造、水道开挖等配套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陆域形成、地基处理、护岸、围堰、临时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等。

  二、总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概算1933322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管线迁改费和土地使用成本)。

  三、其他事项

  1、项目前期工作有效期二年。

  2、本投资概算为项目招标控制价的核定依据。接文后,请严格按照本概算控制项目投资,抓紧组织工程建设,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

  3、按照《厦门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厦发改稽查[2009]1号)规定,项目列入后评价管理。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2021年9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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