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6-02-2022-114
  • 备注/文号:厦发改审批〔2022〕99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2-05-16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集美北大道(灌新路—集灌路段)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05-16

厦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你单位《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集美北大道(灌新路—集灌路段)提升改造工程(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020-350211-78-01-601425),具体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集美区灌口南部,起于既有灌新路立交,终于既有集灌路,改造道路总长5.6公里,主要通过拓宽既有道路、新建高架桥、完善人非系统等将现状集美北大道提升为快速路。其中:

  1.灌新路至打铁行路段:长2.5公里,双向6车道,路幅宽23.5-56米。

  2.打铁行路至集灌路段:长1.6公里,主线采用高架桥,长1.07公里,双向4车道,桥宽19.5米;地面辅路双向6车道,路幅宽40米。

  3.改造工业区配套道路,长1.5公里,路幅宽13米。

  车行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采用透水性步砖。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通道、雨水、污水、照明、交通及绿化等工程。

  二、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47116万元(不含另估征地拆迁费、管线迁改费和土地使用成本)。

  三、其他事项

  1.项目前期工作有效期二年。

  2.接文后,请按照以上批复内容,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等前期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书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投资概算。项目投资概算批复后,方可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3.按照《厦门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厦发改稽查[2009]1号)规定,项目列入后评价管理。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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