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6-02-2025-003
  • 备注/文号:厦发改审批〔2025〕3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01-07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马銮湾新城海沧片区东孚北一路二期工程重新立项带概算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1-07

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立项用地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马銮湾新城海沧片区东孚北一路二期工程(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018-350205-48-01-004857),具体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马銮湾新城海沧片区,起于旧324国道,终于孚莲东二路,总长度2435米,红线宽度24—30米,为城市次干路。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桥涵、下穿通道、照明、绿化、雨水、污水、给水、缆线沟、燃气、中水工程等。

  二、总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概算17665万元。

  三、其他事项

  1.项目前期工作有效期二年。

  2.本投资概算为项目招标控制价的核定依据。接文后,请严格按照本概算控制项目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后,方可开展施工、监理招标和开工建设。

  3.建设单位应会同代建、施工、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4.原厦发改审批〔2019〕113号文件随文废止。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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