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6-02-2025-055
  • 备注/文号:厦发改审批〔2025〕5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03-28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厦门珍稀海洋物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3-28

厦门大屿岛白鹭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

  你单位《立项用地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厦门珍稀海洋物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410-350200-06-05-852225),具体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厦门市,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一)巡护系统。购置巡护救护艇1艘,配备相应巡护救护设备。购置巡护无人船4艘、巡护无人机(带机巢)5架、巡护无人机(飞手式)4架,以及集成北斗定位、实时通讯与数据分析等功能的巡护终端4套。

  (二)科研监测系统。声学监测方面,购置被动声纳5套、主动声纳设备5套。针对海域环境,购置综合环境监测设备2套。视频监控方面,购置岸基云台20台、望远镜4台,配备云应用服务器2台、视频汇聚服务器1台、视联感知推理服务器集群1套。

  二、总投资估算

  总投资估算5214万元。

  三、其他事项

  1.项目前期工作有效期二年。

  2.接文后,请按照以上批复内容,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等前期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书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投资概算。项目投资概算批复后,方可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3.建设单位应会同代建、施工、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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