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6-02-2025-066
  • 备注/文号:厦发改审批〔2025〕64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05-06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马銮湾新城鼎美排洪渠防洪排涝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5-06

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立项用地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马銮湾新城鼎美排洪渠防洪排涝工程(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406-350200-06-01-648097),具体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马銮湾新城海沧片区鼎美村,起于芸尾水道,终于环湾南溪,主要建设内容:

  (一)渠道及护岸工程:渠道开挖长约669米,开挖方量约29万立方米,设计渠底宽19~75米,设计深度5.5~7米。新建护岸长1411米,采用复合式生态土堤和直立式挡墙断面。结合护岸形式新建滨水步道长1271米、宽2米。在坡顶新建防汛通道长1707米、宽3米。

  (二)桥梁工程:新建车行桥1座,长46米。新建人行桥2座,长度分别为74米、71米。

  (三)坡面防护工程:面积68072平方米。

  (四)照明工程、导改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等。

  工程等别为Ⅲ等,防洪标准采用50年一遇,排涝标准采用50年一遇涝水不满溢。

  二、总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估算7703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管线迁改费和土地使用成本)。

  三、其他事项

  1.项目前期工作有效期二年。

  2.接文后,请按照以上批复内容,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等前期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书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投资概算。项目投资概算批复后,方可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3.建设单位应会同代建、施工、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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