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6-02-2025-067
  • 备注/文号:厦发改审批〔2025〕65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05-13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东园保障性住房-A1-2、A1-3地块项目供配电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带概算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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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单位《立项用地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东园保障性住房-A1-2、A1-3地块项目供配电设施建设工程(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412-350200-06-01-243220),具体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翔安区东园村,主体工程东园保障性住房-A1-2、A1-3地块项目用地面积250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2545平方米。项目为东园保障性住房-A1-2、A1-3地块工程配套供配电设施,主要建设内容为安置房项目所含电能计量装置及其前端的高低压开关柜、站用变压器、直流屏、监控屏、进线电缆、光缆敷设等供配电设施。

  二、总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概算1610万元。

  三、其他事项

  1.项目前期工作有效期二年。

  2.本投资概算为项目招标控制价的核定依据。接文后,请严格按照本概算控制项目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后,方可开展施工、监理招标和开工建设。

  3.建设单位应会同代建、施工、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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