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6-02-2025-074
- 备注/文号:厦发改审批〔2025〕72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05-30
厦门市同安区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
你单位《立项用地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同安新城人工沙滩北沙滩修复工程(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212-350200-04-05-296493),具体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同安新城片区环东海域西海岸,主要建设内容:对同安新城人工沙滩北沙滩南段750米岸线范围内严重侵蚀的滩面进行补沙修复和近海处深坑回填,包括修复总面积约12.57万平方米,深坑回填面积约2.02万平方米,总补沙量约32.87万立方米,乱石杂物清理0.087万立方米等。
二、总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估算5765万元。
三、其他事项
1.项目前期工作有效期二年。
2.接文后,请按照以上批复内容,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等前期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书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投资概算。项目投资概算批复后,方可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3.建设单位应会同代建、施工、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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