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6-02-2025-096
  • 备注/文号:厦发改审批〔2025〕93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07-09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厦门临空经济片区九溪路与航美大道互通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7-09

厦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你单位《立项用地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厦门临空经济片区九溪路与航美大道互通工程(一期)(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206-350200-06-05-881868),具体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厦门临空经济片区,主要在航美大道与九溪路交叉口处的东园互通增设西往北、北往西两个方向的转向匝道,实施总长度1266米,并配套建设绿化面积43836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桥梁、管线、照明、绿化等工程。

  二、总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估算10916万元(不含另估征地拆迁费、管线迁改费)。

  三、其他事项

  1.项目前期工作有效期二年。

  2.该项目下达前期工作计划名称为“厦门新机场片区溪东路与滨海东大道互通工程”,根据民政部门标准地名要求并考虑项目需分期建设,本项目名称变更为“厦门临空经济片区九溪路与航美大道互通工程(一期)”。

  3.接文后,请按照以上批复内容,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等前期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书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投资概算。项目投资概算批复后,方可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4.建设单位应会同代建、施工、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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