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6-02-2025-096
- 备注/文号:厦发改审批〔2025〕93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07-09
厦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你单位《立项用地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厦门临空经济片区九溪路与航美大道互通工程(一期)(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206-350200-06-05-881868),具体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厦门临空经济片区,主要在航美大道与九溪路交叉口处的东园互通增设西往北、北往西两个方向的转向匝道,实施总长度1266米,并配套建设绿化面积43836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桥梁、管线、照明、绿化等工程。
二、总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估算10916万元(不含另估征地拆迁费、管线迁改费)。
三、其他事项
1.项目前期工作有效期二年。
2.该项目下达前期工作计划名称为“厦门新机场片区溪东路与滨海东大道互通工程”,根据民政部门标准地名要求并考虑项目需分期建设,本项目名称变更为“厦门临空经济片区九溪路与航美大道互通工程(一期)”。
3.接文后,请按照以上批复内容,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等前期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书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投资概算。项目投资概算批复后,方可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4.建设单位应会同代建、施工、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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