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6-02-2025-105
- 备注/文号:厦发改审批〔2025〕102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07-14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
你单位《立项用地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厦门宝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式用电二期电力外线工程(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504-350205-06-01-862302),具体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海沧区东孚街道茂林路与海翔大道交叉口西南侧,主要建设内容为厦门宝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套建设10千伏专用配电室第二回电源进线,起于孚莲西#1环网柜,止于用户专用配电室,敷设电缆总长度约539米,同步新建电力排管总长度约69米。
二、总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概算25.8万元(不含另估征地拆迁费、管线迁改费)。
三、其他事项
1.项目前期工作有效期二年。
2.本投资概算为项目招标控制价的核定依据。接文后,请严格按照本概算控制项目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后,方可开展施工、监理招标和开工建设。
3.建设单位应会同代建、施工、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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