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6-02-2025-113
- 备注/文号:厦发改审批〔2025〕110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07-21
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立项用地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凤翔新城生态绿廊东区工程(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019-350213-78-01-603755),具体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厦门临空经济片区凤翔新城,主要建设北靠东界路南接翔安大道的公园绿地3处,总面积约11.53万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工程、园建工程、土石方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气工程、海绵工程等。
二、总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估算按4612万元控制(含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建设期利息,不含另估征地拆迁费、管线迁改费)。
三、其他事项
1.项目前期工作有效期二年。
2.接文后,请按照以上批复内容,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等前期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书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投资概算。项目投资概算批复后,方可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3.建设单位应会同代建、施工、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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