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6-02-2025-115
- 备注/文号:厦发改审批〔2025〕112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07-22
厦门市同安区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
报来《厦门市同安区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关于审批同安新城人工沙滩北沙滩修复工程投资概算的请示》(厦同市政公用建设〔2025〕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批准同安新城人工沙滩北沙滩修复工程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212-350200-04-05-296493)投资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同安新城片区环东海域西海岸,主要建设内容:对同安新城人工沙滩北沙滩南段750米岸线范围内严重侵蚀的滩面进行补沙修复和近海处深坑回填,修复总面积约12.57万平方米,其中:沙滩修复面积约12.04万平方米,深坑回填约2.02万平方米(与沙滩修复面积重叠约1.49万平方米),乱石杂物清理870立方米,总补沙量约33.46万立方米。
二、总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概算5212万元。
三、其他事项
1.本投资概算为项目招标控制价的核定依据。接文后,请严格按照本概算控制项目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后,方可开展施工、监理招标和开工建设。
2.建设单位应会同代建、施工、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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