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6-02-2025-123
- 备注/文号:厦发改审批〔2025〕120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07-28
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立项用地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浯江道(蓬莱路-翔安东路段)工程(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405-350200-06-01-874330),具体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厦门临空经济片区,起于蓬莱路,终于翔安东路,全长 3900米。其中:
1.后仓路段:新建后仓路(蓬莱路-浯江道段),起点与蓬莱路辅道平交,终点与浯江道衔接,双向四车道,红线宽度30米,长度1460米,为城市次干路;新建蓬莱路两侧辅道,长度320米;新建滨海东大道与后仓路互通立交,长度567米;
2.浯江道段:起点顺接后仓路,终点衔接望嶝道,双向四车道,红线宽度35.5米,长度1553米,为城市主干路。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桥涵、雨水、污水、给水、缆线管廊、照明、绿化、给水、燃气、再生水等工程。
二、总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估算32201万元(不含另估征地拆迁费、管线迁改费)。
三、其他事项
1.项目前期工作有效期二年。
2.接文后,请按照以上批复内容,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等前期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书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投资概算。项目投资概算批复后,方可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3.建设单位应会同代建、施工、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4.按照《厦门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厦发改稽查〔2009〕1号)规定,项目列入后评价管理。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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