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6-02-2025-143
- 备注/文号:厦发改审批〔2025〕140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08-06
厦门市筼筜湖保护中心:
你单位《立项用地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环筼筜湖截流系统更新提升工程(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410-350200-06-05-312302),具体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筼筜湖沿岸,主要对现状28座截流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其中:截流泵站22座,泵站总设计能力为21.19万吨/日;无泵站重力截流设施6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闸门及电动启闭装置更换、除臭设备工艺及进水格栅优化改造、老旧潜污泵设备更新、增设排洪箱涵及截流设施流量计及水质监测仪设备、配套电气及自动化提升改造等,以及对截流设施及其下游排洪箱涵进行清淤修复。
二、总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概算5824万元(不含征地拆迁及管线迁改等另估投资)。
三、其他事项
1.项目前期工作有效期二年。
2.本投资概算为项目招标控制价的核定依据。接文后,请严格按照本概算控制项目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后,方可开展施工、监理招标和开工建设。
3.建设单位应会同代建、施工、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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