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6-02-2025-146
- 备注/文号:厦发改审批〔2025〕143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08-13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
你单位《立项用地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厦门莲河110千伏变电站土建工程(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401-350200-06-01-578601),具体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厦门临空经济片区宝浯路和至德路交叉口东南侧,主要建设莲河110千伏变电站配套用房,主变规模按3×50兆伏安配置,全户内布置。总用地面积37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5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配电装置用房:建筑面积310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5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46平方米。
2.门房:建筑面积48平方米。
3.室外配套等。
二、总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概算2477万元(不含另估征地拆迁费、管线迁改费)。
三、其他事项
1.项目前期工作有效期二年。
2.本投资概算为项目招标控制价的核定依据。接文后,请严格按照本概算控制项目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后,方可开展施工、监理招标和开工建设。
3.建设单位应会同代建、施工、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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