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6-02-2025-150
- 备注/文号:厦发改审批〔2025〕147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08-19
厦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你单位《立项用地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龙虎山路提升改造工程(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502-350200-06-01-629618),具体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思明区滨海街道曾厝垵片区,起于环岛路,终于铁路疗养院,长度约1.54公里,主要对现状龙虎山路按三级公路兼城市次干路标准进行提升改造,双向4车道。其中:轨道站点路段约837米,主要实施机动车道上面层、慢行系统路面结构层、路灯、交通设施、井盖及绿化提升改造等;其余路段约703米,主要将现状机动车道由12米拓宽到14米,同步完善慢行系统、交通设施等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市政管线、照明和绿化等工程。
二、总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估算2727万元(不含另估征地拆迁费和管线迁改费)。
三、其他事项
1.项目前期工作有效期二年。
2.接文后,请按照以上批复内容,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等前期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书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投资概算。项目投资概算批复后,方可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3.建设单位应会同代建、施工、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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