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6-02-2025-163
- 备注/文号:厦发改审批〔2025〕160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09-01
厦门火炬同翔高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立项用地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同翔高新城产业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翔安东路延伸段二期工程-科创大道(九坝溪路-新曦大道)道路工程(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409-350200-06-01-524315),具体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同翔高新城片区,起于九坝溪路,终于新曦大道,途经翔安区新圩镇、马巷街道,路线全长约0.61公里,按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双向六车道,标准路幅宽度43米。沿道路敷设缆线管廊及组合式排管,长度1565米,其中:
九坝溪路-新曦大道段长度745米,断面尺寸为(1.5+2.0)×1.45米、1.8×1.45米等;
新曦大道-翔安东路段长度820米,断面尺寸为2.0×1.45米、1.8×1.45米等。
主要建设内容:道路、交通、箱涵、雨水、污水、照明、缆线管廊、绿化等工程。
二、总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估算8283万元(不含另估征地拆迁费、管线迁改费)。
三、其他事项
1.项目前期工作有效期二年。
2.接文后,请按照以上批复内容,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等前期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书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投资概算。
3.建设单位应会同代建、施工、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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