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6-02-2025-194
- 备注/文号:厦发改审批〔2025〕19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10-09
厦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你单位《立项用地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马青路(三都路-厦蓉高速段)交通完善工程(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405-350200-06-05-711422),具体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海沧区海沧街道,马青路与厦蓉高速节点东侧,起于三都路,终于角嵩路。主要通过车行道改造、建设人行天桥、完善慢行系统等措施,提升现状马青路(三都路-厦蓉高速段)路段交通安全性。具体如下:
1.新建调头车道1条,长度150米,标准路幅宽度7米,含框架桥1座,长度12米,结构内尺寸宽度9.2米,高度5.2米。
2.改造出入口1处,增设减速车道85米,宽度4米。
3.新建慢行道约376米,标准路面宽度5米。
4.新建人行天桥1座,长度82.2米,宽度4.7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天桥、交通、市政管线、照明等工程。
二、总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458万元(不含另估征地拆迁费、管线迁改费)。
三、其他事项
1.项目前期工作有效期二年。
2.接文后,请按照以上批复内容,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等前期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书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投资概算。项目投资概算批复后,方可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3.建设单位应会同代建、施工、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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