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6-02-2025-204
  • 备注/文号:厦发改审批〔2025〕20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10-16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翔高新城产业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科创大道两侧公园绿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10-16

厦门火炬同翔高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立项用地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同翔高新城产业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科创大道两侧公园绿化工程(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307-350200-06-01-156502),具体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同翔高新城同安片区,主要对科创大道(滨海东大道-城东中路段)及天文馆周边进行绿化,绿化面积为83814平方米。项目分期实施,其中:

  1.一期:先行实施行勤路至文富路段及天文馆周边绿化,面积40233平方米;配套建设服务管理用房及公厕等,建筑面积950平方米。

  2.二期:实施行勤路口至滨海东大道段及文富路口至城东中路段绿化,面积43581平方米。

  二、总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估算2773万元(不含另估征地拆迁费及管线迁改费)。

  三、其他事项

  1.项目前期工作有效期二年。

  2.接文后,请按照以上批复内容,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等前期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书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投资概算。

  3.建设单位应会同代建、施工、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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