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6-02-2025-227
  • 备注/文号:厦发改审批〔2025〕224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11-17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浔江北路、美凤路、凤安路(海凤路-侨英路段)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11-17

厦门市市政工程中心:

  你单位《立项用地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浔江北路、美凤路、凤安路(海凤路-侨英路段)道路工程(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503-350200-06-01-378661),具体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集美区侨英街道集美东部新城片区,起于集美大道,终于侨英路,路线全长约1.74公里,标准路幅宽度40米,分为改造段和新建段2部分。其中:

  改造段为集美大道-凤林路段和海凤路-侨英路段,长度1.16公里,将现状双向4车道城市次干路提升改造为双向6车道城市主干路;新建段为凤林路-海凤路段,长度0.58公里,按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双向6车道。

  主要建设内容:道路、交通、雨水、污水、照明、绿化等工程。

  二、总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估算7780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及管线迁改费)。

  三、其他事项

  1.项目前期工作有效期二年。

  2.接文后,请按照以上批复内容,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等前期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书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投资概算。项目投资概算批复后,方可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3.建设单位应会同代建、施工、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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