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6-01-2024-056
  • 备注/文号:厦发改外经备〔2024〕47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4-04-03
厦门市发改委关于同意厦门海辰储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美国子公司Hithium Energy Storage Technology USA Inc.(美国海辰储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项目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3

厦门海辰储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厦门海辰储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美国子公司Hithium Energy Storage Technology USA Inc.(美国海辰储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项目变更的请示》收悉。厦门海辰储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美国子公司Hithium Energy Storage Technology USA Inc.(美国海辰储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项目是我委于2023年9月25日以《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厦发改外经备〔2023〕91号)备案的项目。经研究,现就对美国子公司Hithium Energy Storage Technology USA Inc.(美国海辰储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项目申请变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第三十四条规定,同意:项目投资地点由美国-特拉华州变更为美国-德克萨斯州。

  二、其他事项仍按照《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厦发改外经备〔2023〕91号)执行。

  三、如对本通知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我委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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