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6-01-2025-129
- 备注/文号:厦发改外经备〔2025〕108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07-10
瀚天天成电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瀚天天成电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在新加坡设立HTTC INVESTMENT PTE. LTD.并通过新加坡公司在马来西亚新建半导体材料厂项目变更的请示》收悉。瀚天天成电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在新加坡设立HTTC INVESTMENT PTE. LTD.并通过新加坡公司在马来西亚新建半导体材料厂项目是我委于2025年4月3日以《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厦发改外经备〔2025〕50号)备案的项目,经研究,现就你公司在新加坡设立HTTC INVESTMENT PTE. LTD.并通过新加坡公司在马来西亚新建半导体材料厂项目申请变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第三十四条规定,同意:
1.新加坡路径公司名称由原“HTTC INVESTMENT PTE. LTD.”变更为“APEXIV INTERNATIONAL PTE.LTD.”,同时注册资金由1新币变更为1万新币。
2.将马来西亚标的公司名称由原“EPIWORLD INTERNATIONAL (MALAYSIA) SDN. BHD.”变更为“EPICENTER SDN. BHD.”,注册资金由60万美金变为1000万马来西亚林吉特,同时注册地址由“马来西亚吉打州居林市Kulim Hi-Tech Park(居林高科技园区)”变更为“10, JALAN BELL 10350 GEORGE TOWN PULAU PINANG MALAYSIA”。
二、其他事项仍按照《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厦发改外经备〔2025〕50号)执行。
三、如对本通知书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厦门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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