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6-01-2025-260
- 备注/文号:厦发改核准〔2025〕27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12-08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
报来《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现就福建厦门英春~前山π入浦边变电站110千伏线路工程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集美区负荷增长需求,提高区域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根据负荷发展情况及周边电网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73号令)及《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第一条、《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号令)第五条及第七条、《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24年本)>的通知》(厦府〔2024〕5号)第一条等规定,同意建设福建厦门英春~前山π入浦边变电站110千伏线路工程(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501-350200-06-01-869213)。
项目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单位地址为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1号。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集美区。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将110千伏英春~前山线路自#25塔开断π入浦边变电站,形成110千伏浦边~英春及浦边~前山两回线路,新建双回路线路路径长共计5.26千米,其中架空路径长4.96千米,电缆路径长0.30千米。同步新建光缆长度28.7千米。
2.扩建浦边变110千伏隔间3个。
3.改造英春变、前山变110千伏保护设施等二次系统。
4.拆除春山线#25塔的3根跳线。拆除原春山线#16-#23及#32-#44段地线,拆除线路路径长约4.65千米。
四、项目总投资为2979万元(未审),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其中项目资本金为745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25%。
五、建设项目应符合环保和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要求。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报建手续。
八、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前,至少提前30个工作日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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