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2-02-2022-003
  • 备注/文号:厦发改法规〔2022〕148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2022-02-28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14

市委、市政府:

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部署要求,我委全面系统总结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提出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现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发展改革工作

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准把握 “十一个坚持”核心要义,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贯穿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从立法、执法、守法各环节,不断创新和深化发展改革法治实践。立法方面,着手推动营商环境、粮食安全方面立法,起草《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厦门经济特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着力完善《厦门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修改)》,信用体系建设、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执法方面,牵头建立全市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明确我委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包括大类: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分别明确执法依据、程序和措施。结合国务院“互联网+监管”工作要求,率先制定出台《关于“互联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四大类六个库”监管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实时更新监管行为数据,实现监管行为覆盖监管主项的比率达到100%。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能力和公信力守法方面,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发展改革工作。

(二)以建立健全法治学习培训长效机制为抓手,干部法治素养得到极大提升

1.开展宪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一是开展宪法学习宣传。以“12.4”国家宪法日为契机,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组织我委各处室、直属局收看人民日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中央媒体关于宪法宣传的有关报道,以我委门户网站、宣传栏、LED屏等为宣传阵地,播放宪法宣传短片,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新任命机关处级干部进行任前宪法宣誓,强化我委干部制度意识,做到依宪依法依规履职。二是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落实好党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党内法规执行工作,将党内法规制度作为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让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把党内法规学习好理解好深入学习贯彻“一条例两规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工作部署,配合做好党内法规合法性审核工作。

2.强化党组织对本委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委党组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统筹全委法治机关建设相关工作。委党组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进一步做好党内法规工作2021年法治工作要点重大问题,以委党组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内法规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3.建立委党组中心组和委主任办公会学法制度长效机制。一是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领导班子每年至少举办两次以上法治专题讲座。二是建立主任办公会集体学法制度我委专门制定主任办公会学法计划和学法清单,针对当年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有计划学习,制作解读培训材料,并同步在我委法治同行栏目宣传,实现常态化学习。先后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政府督查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三是健全法治专题学法制度。以线上培训和线下讲座相结合模式,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新法的学习培训。组织委机关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加强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动态管理。截至2021年12月,全委59名干部取得执法证,54%。四是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注重选拔任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优秀干部。认真组织全委干部参加学法考试。每年参考率均为100%,近年来平均成绩均突破90分。

4.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改革创新,做到“三个及时”是及时动态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在我委办公内网开设“法治同行”专栏,充分结合“凤凰树下”和“发改书吧”等平台为委机关干部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二是及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做好法治保障。依托委门户网站,开设“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栏,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法治宣传。三是及时用好新媒体平台。及时利用我委官网、微信公众号进行普法宣传“12·4”国家宪法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开展学法普法活动,推动学法普法不断深入。在福建省新媒体影响力排行榜的政务微信排名中,我委的官微年年居于前列,粉丝13万,每月的阅读量超过50万人次

(三)以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为契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全面依法履职。以明晰权责清单为抓手,依法依规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制度。根据《福建省行政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清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及省发改委、省粮储局权责清单,梳理调整依申请权责事项和粮食相关事项,实现我委权责清单和“五级十五同”目录清单正确关联修订完善后,我委权责事项共计102项。二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我委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包括大类: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分别明确行政执法的范围、依据和分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鼓励、组织委机关领导干部参加本年度行政执法证考试,办理到期注册、证书更换等手续,加强执法人员动态管理三是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要求,结合省、市年度宣传重点要求以及我委实际执法工作要求,梳理年度普法重点,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明普法责任、明确普法清单、明确普法对象以及宣传依据和宣传方式等,由责任处室结合各自职责有序开展相关的普法宣传工作。四是加强法制审核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关于党内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核、备案审查等有关工作规定,完成4件前置审核、3件备案审查,提升党内规范性文件质量。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完成3件前置审核、完成2件备案审查,明确执行规范流程,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完善我委公平竞争审查的内部审查机制,完成12件公平竞争审查,更好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落到实处。完善合同审查机制,完成49件合同审查,降低合同法律风险。五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进行答复。我委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7件,行政复议1件,均已答复办结。无行政诉讼及群体性上访事件。

2.全面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编制《2021年度市发改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厦门市“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厦门市“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规划》等列为我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向社会公布。对同步列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厦门市“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规划》,我委认真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我市重大行政决策若干规定,严守法定程序,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依法依规推进编制工作,编制程序和内容合法。

3.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持续完善行政执法公开内容,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和格式文本。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法制审核机制,确保重大决策事项合法依规。二是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制度牵头制定《厦门市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互联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规范企业投资行为,建立协同机制和每月通报机制,实现每月动态开展专项监管,实时更新监管行为数据,实现监管行为覆盖监管主项的比率达到100%。

4.提升服务质量,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完善我委营商环境建设机制建立常态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推动机制。印发《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营商环境工作专班暨2021年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明确委内各处室营商环境建设责任分工,强化作责任落实,建立“一季一报、动态提醒”落实工作机制。二是推动全市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完成《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制定《厦门市高质量推进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提升方案》,印发配套48项建设成果清单,提出225项营商环境提升重点任务。根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的2020年全国营商环境评价结果,厦门市在全国80个参评城市中整体排名继续保持前列,18个指标全部获评“全国标杆”,纳税、跨境贸易等14个指标进入全国前十。三是持续推进信用示范城市建设。出台《厦门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编制管理办法》等6项社会信用条例配套办法。推广信用承诺,研究制定《厦门市信用承诺管理办法》。提升信用惠民便企水平,个人信用白鹭分累计注册用户184万人。大力开展“信易贷”,2021年以来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示范平台厦门站为我市中小微企业撮合贷款9304笔,59亿元。四是持续提升行政审批服务质量。贯彻“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精神,提升审批服务全流程网上运行的覆盖程度,落实审批服务便民化,实现“五级十五同”,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所有审批服务事项全部实现“一趟不用跑”和“全流程网办”。截止2021年12月底行政审批事项共计465件: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审批339件;企业投资项目核准20件;企业投资项目境内备案6件、境外备案95件;粮食收购许可5件。

(四)服务大局,做好疫情防控普法宣传

1.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及时制定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工作方案,从加大疫情防控相关执法和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制度保障等方面,做到疫情防控工作始终贯穿法治保障要求。先后编发《依法防控、依法追责:带你系统全面了解疫情防控有关法律》《疫情防控中,跟你我有关的法律知识》《拒不遵守疫情防控措施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使我委机关干部知晓法律、用好法律,更好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2.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疫情防控期间,对我委牵头制定的《关于扶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生物医药产品研发生产的若干措施》《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将有关行为列入信用记录依法实施信用奖惩的通知》《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减负若干措施》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制审核,统筹好政策法制审核的同时确保政策出台的实效性。

3.依法有序加快网办促开工。为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减少人员流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引进柔性执法理念,针对涵盖全部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粮食收购资格认定等40个事项,全面推行“网上办”、“邮寄办”等“不见面审批”模式采取“专人服务、专项优化、专门指南、专项平台、专业指导”等举措,利用工程建设项目、优先保障清单项目、污水项目等微信平台,解决项目审批中的问题,实现对重点优先项目单位的“7×24小时不间断服务”,确保实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两不误

二、当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一)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较难。按照《厦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市政府令第181号),要求制定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于行政强制事项四张清单编制的工作,我委行政处罚事项涉及政府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粮食监管等方面25项,逐一细化自由裁量基准较难。

(二)人员配备力量有待加强。法规口人员配备不足,法律专业工作人员配备有待加强;审批口在编人员年龄普遍偏大。

三、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照学习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发展改革工作当中,进一步强化委机关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提升应对挑战、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的能力

(一)抓好规划实施。2022年是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的第一年,要全面按照规划部署有序推进落实。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制定法治工作年度工作要点、年度普法计划等,并对推进情况加强跟踪,按照上级要求及时上报。同时针对短板、弱项,抓好谋好、系统性推进、抓出实效。

(二)抓好重点立法项目。根据市政府立法计划,结合发展改革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营商、粮食等重点立法项目协调和服务指导。针对业务处室工作中出现的法治问题,及时提出解决策略和有关建议。

(三)抓好行政执法工作。完善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基准。制定包容审慎监管“四项清单”,即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增强行政处罚针对性。

(四)抓好投资项目监管在出台《厦门市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基础上,进一步凝聚全市共识,抓好落实。适时出台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操作细则,为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提供保障。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确保我委监管事项全面落实

(五)抓好公平竞争审查。一方面要强意识,树立业务处室在制定政策时的公平竞争审查意识,确保制定的政策对市场主体是公平的。另一方面要强机制,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健全业务处室审查、分管领导把关、法规处复核机制。

(六)抓好行政审批服务。进一步完成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任务分工中评价“办理建筑许可”涉及我委审批专项指标内容的改进和提升任务;对标上海、深圳等先进城市在行政审批方面有关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和行政服务质量。

(七)抓好普法宣传。按照年度普法宣传工作计划,有序推进委机关干部,以及相对人知法、懂法、守法,借助“法治同行”专栏、新媒体等平台扩大普法宣传影响力

特此报告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20222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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