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2-02-2023-001
- 备注/文号:厦发改法规〔2023〕33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3-01-28
市委、市政府: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及省、市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委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及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回信重要精神,积极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以及省、市相关会议要求,认真落实《厦门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大力提升审批服务水平,取得较好成效。
(一)抓学习强机制,引领发展改革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委始终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及时成立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发展改革法治机关建设领导小组,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谋划和推进发展改革法治机关建设。委党组中心组和主任办公会建立落实学法长效机制,制定学法清单,积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信访工作条例》等12部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委党组全面统筹谋划全委法治机关建设相关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有关法治建设工作汇报,注重选拔任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优秀干部,以委党组名义印发《关于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并对要点中的重要工作、重大法治问题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三是扎实推进机关干部学法用法。研究出台《厦门市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围绕发改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通过专家讲座、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LED屏等方式组织全委及各区相关人员进行《厦门市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厦门经济特区粮食安全保障规定》等学习培训,实现常态化学习。
(二)抓制度建规范,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根据市政府立法计划,结合发展改革中心工作,加强重点立法项目协调和服务指导,推动《厦门经济特区粮食安全保障规定》《涉及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的法规清理》《涉及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的规章清理》3个法规规章出台,开展了《关于继续执行减轻企业负担政策的通知》《关于城市道路标准断面设计及分期实施意见的通知》等76件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出台了《采购暂行管理办法》《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内控文件。
二是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机制。制定我委行政执法责任制分工方案,明确行政执法事项、依据和分工。制定《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清单》,全面梳理行政处罚事项,综合考量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后果,适用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情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执证上岗制度,组织委机关干部参加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加强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动态管理,截至12月底,全委有56名干部取得行政执法证,占比50%。
三是落实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厦门市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规范企业投资行为,建立协同机制和每月通报机制,实现每月动态开展专项监管,实时更新监管行为数据。全年共完成60个项目的监管计划录入、执法检查和结果报送,抽检比例和完成情况达到年初计划要求。
(三)抓审查促决策,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厦门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理规定》,聘请法律顾问为我委重大事务提出法律意见,组织学习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最新文件,为依法行政、依法执政提供法律服务,不断提升行政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是持续加强文件合规审查。全面推行行政规范合法性审核机制,全年完成2件党内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核,提升党内规范性文件质量。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年完成7件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核、3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完善我委公平竞争审查的内审机制,全年完成13件政策公平竞争审查,更好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落到实处。完善合同审查机制,出台《合同管理办法》,全年完成110件合同审查,进一步降低行政行为的法律风险。
三是坚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进行答复。全年我委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1件,均已审查办结,未出现行政诉讼及群体性上访事件。积极利用门户网站“法治同行”栏目,定期公开法律动态、法规法条,全年共公布法律法规35件。在厦门市行政执法信息系统上更新我委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人员名单、办事指南、权责清单等。
(四)抓流程优审批,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一是全面推行一网通办。出台《厦门市发改委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无否决权”服务机制》《厦门市发改委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帮代办服务机制》等工作机制,提升审批服务全流程网上运行的覆盖程度,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我委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部实现“全流程网办”、“全市通办”和“一趟不用跑”,网上可办率达100%。
二是不断提升审批效率。全年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422件,在办件过程中,精准梳理服务事项,压缩承诺时限,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时限压缩比例为92%,即办率为78.57%,行政许可事项申报材料的平均数为1.75个;积极推进“多批合一”改革,实现了“一个阶段一个事项一本证书”,对省级权限内企业境内投资项目备案事项在赋码通过后即可“秒批秒办”,提升办事便利度。
三是聚力完善权责清单。根据福建省行政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清单,梳理调整依申请权责事项,实现我委权责清单和省网办事大厅行政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清单正确关联,修订完善后我委权责事项清单共计102项。日常工作中加强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在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理过程中采取“绿色通道”、急事急办、延时服务、容缺受理等方式,促进重点工程项目有序快速推进。2022年窗口办件好评率100%,收到企业表扬锦旗1面,表扬信10封,2019年—2021年连续被市行政审批管理局评为“红旗窗口”,2022年获厦门市“五一先锋号”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3年我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各项工作要求上,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着力打造更优法治生态,为更好推进发展改革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一)抓好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工作统筹,推动《法治厦门建设规划(2021-2025年)》《厦门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厦门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深入实施。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更好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引领作用,合力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的导向和氛围。坚持立改废并举,做好涉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二)抓好普法宣传贯彻。继续抓好“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按规划部署有序推进落实,尤其要继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以及党内法规等的宣传学习。按照市里统一部署要求,贯彻实施法治工作年度普法计划,不断压实各方责任,对普法计划推进情况加强跟踪、定期汇总。注意以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在为各处室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加强释法析理,推进精准普法,塑造人人学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普法氛围。
(三)抓好合法合规审查。严格执行市委关于党内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核、备案审查等有关规定,完善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机制,落实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审,有件必备案;不断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做到有规可依,有规必依。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扎实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完善合同审查机制,确保应审尽审。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把法律风险评估等关口,充分发挥委法规顾问和法律专家的专业咨询、论证、审核和把关作用,针对各处室工作中碰到的法律问题,及时提出合理建议。
(四)抓好行政执法监督。完善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公开执法信息、规范执法业务流程、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加强执法人员资格动态管理,完成证件注册换证,推动符合资质的人员应考尽考。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及时调整处罚裁量权,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推进行政应诉工作,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以案释法作用。
(五)抓好项目审批服务。围绕增强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感和满意度,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对审批流程、办理效率、数据报送、内部监督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精简申报材料,规范特殊环节管理实施,推动审批服务质量再提升。配合完成“2023年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营商环境“办理建筑许可”指标中涉及我委审批专项指标的内容和任务。对标上海、深圳在工程领域行政审批方面等先进城市和部门的有关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总结试点改革经验,围绕提升我委审批项目“网上办”、“掌上办”“秒批秒办”等便民化事项开展工作,力争实现环节最少,用时最短。
(六)抓好权责事项监管。严格落实《厦门市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等,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明确检查工作重点,适时出台操作细则,为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提供保障。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确保我委监管事项全面落实。健全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系统全面梳理各类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推进权责清单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实现清单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
(七)抓好营商环境建设。积极落实《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完善委内营商环境建设机制,依托常态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建立“一季一报、动态提醒”的落实机制,聚集企业群众反映集中的痛点堵点难点、营商环境评价和全省监测督导中发现的短板弱项,固强补弱,不断推进我委营商环境建设。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依法增强主动公开,认真处理申请公开,增强公开效果,保障群众合法信息需求。
特此报告。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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