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2-02-2024-001
  • 备注/文号:厦发改法规〔2024〕12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4-01-03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2024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3

市委、市政府:

  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部署要求,现就我委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及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3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国家省市法治建设政府建设各项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打造更优法治生态,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用党的二十大精神凝心聚力

  1.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八五”普法首要任务,通过集中培训、法制讲座、网络学法、个人自学等形式,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新论述、新指示,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先后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二十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全委举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市发改委系统专场宣讲会。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网络专题培训班。年度安排多次领导班子法治学习,开展委领导及机关工作人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

  2.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委党组全面统筹谋划全委法治机关建设相关工作,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发展改革法治机关建设领导小组组织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建设发展改革高水平高标准法治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规划两纲要”和省、市“一规划两方案”,国家、省、市“八五”普法规划,持续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加强系统总结,补短板、强弱项、找差距、抓落实,切实提高评估实效。

  3.持续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落实党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党内法规执行工作,将党内法规制度作为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等重要文件,让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把党内法规学习好、理解好。强化党内法规制度备案审查,维护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统一性和权威性。

  (二)持续加强立法工作,积极服务高质量发展

  1.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认真落实立法法,加强与人大的立法协调沟通,积极推动《关于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等方面的立法》市政府立法调研项目出台,以及《厦门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修订)》《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订)》市政府立法调研项目申报。积极参与全市立法工作,先后参加国土空间信息管理、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台青来厦创业就业、老年教育等全市立法立法工作座谈会。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草案建议稿)》《福建省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修正草案修改稿)》等重要法律法规意见征集。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对规范性文件实行目录和动态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我委2018年以来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并采取信息化手段对政策文件实行动态管理。对我委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文件开展涉及民营经济、公平竞争、行政复议、营商环境等方面专项清理。

  3.完善内部工作制度。紧密结合我委职能转变与业务发展,持续制定完善内部工作规定,促进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印发我委2023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年度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重点;修订我委权责清单,相应调整我委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修订我委合同管理办法,加强委内合同管理,确保合同规范合法有效;根据机构职能划转,调整我委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清单;起草我委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厘清信访与其他法定途径之间的受理范围。

  (三)深化治理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梳理年度普法重点,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责任分工、宣传依据和宣传方式等,由责任处室结合各自职责有序开展相关的普法宣传工作。结合诚信宣传月、节能宣传周、营商环境日等,认真筹划宣传方案、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深入宣传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宪法民法典等主题宣传、新媒体普法、落实以案释法制度等普法考核新指标新任务,积极开展智慧普法平台精准普法,加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完成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机制课题研究,起草我委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制度,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探索建立改革创新重大决策容错机制,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或者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文件,主动通过委门户网站、召开座谈会等途径听取社会意见。

  3.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办事窗口增设“发改委咨询申报辅导”业务,发布节能审查办理流程,并采取“延时服务、绿色通道、帮代办”、“一网好办”等系列改革举措,完成国家标准化事项目录办事指南重新绑定,实现市、区“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今年审批项目441件,较上年同期增长4.5%。

  4.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牵头统筹的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现场会顺利召开,得到国家发改委的积极肯定。举办以“制度型开放提升营商环境国际化水平”为主题的首届营商环境论坛,得到国家发改委的高度评价。印发实施《厦门市再创营商环境新优势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从打造三方面优势和强化四方面机制提出28款举措,共126项具体任务,扎实推进我市营商环境改革创新。结合我市营商环境实际,形成三批营商环境提升重点任务清单,共141项任务清单。

  5.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水平领跑全国,今年以来,厦门市荣获“2023年信用建设成果观摩会城市组示范单位”称号,在全国省会及副省级以上城市近12个月平均综合信用指数排名持续第一。信用承诺创新助力发展,2023年“厦门市推进信用承诺审批改革体系化建设”荣获“全国信用承诺优秀案例”(福建省唯一入选案例)。创新服务模式持续赋能,“信用就医”“港航信易贷”获评由商务部、国家发改委等13部门组织开展的“信易+”应用典型案例,“信用就医”还获得厦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优秀创新项目;厦门市首贷续贷服务中心经验入选“工信部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典型案例(2023)”和“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典型经验做法(2023年第一批)”,并在2023年2月国家发改委中小微企业融资监测现场会上向全国宣介推广。

  (四)持续完善执法机制,严格规范执法全过程

  1.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清单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行政执法的政策法规要求以及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标准,依法依规开展3件电力行政处罚工作。做好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管理和信息录入,开展“闽执法”平台执法各项配备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全省发改系统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应用培训会。不断强化行政执法力量配备,开展行政执法新证申领。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根据厦门市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和委内“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健全委机关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分工以及协同工作机制,采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方式,对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检查事项依法实施检查并及时公开检查结果。

  (五)健全权力监督体系,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

  1.加强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做到有件必审,有件必备案。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坚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完善合同审查机制,确保应审尽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法律专家专业咨询、论证、审核和把关作用,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核更趋规范化精细化。

  2.提升行政争议化解能力。完善行政调解、仲裁、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建设,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

  二、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统筹谋划,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切实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与发展改革工作紧密结合,把法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有关法治建设工作汇报,以委党组名义印发《关于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并对要点中的重要工作、重大法治问题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二)依法决策,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始

  终坚持以“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提高效率”为原则进行“三重一大”决策,凡属重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均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做到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

  (三)积极述法,确保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增强开展述法工作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提高述法工作提质增效,不断提升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意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全面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三、存在问题

  2023年,我委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面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科学决策机制和制度建设仍需加强和完善,执法监督力量薄弱,法治宣传手段和形式还有待进一步丰富。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4年,我委将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主题,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工作部署,把加强法治机关建设贯穿于发展改革工作全过程,紧紧围绕我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主线,结合发改中心工作实际,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强化法治思维。深入学习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体系和丰富内涵,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党组理论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持续抓住“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树牢信奉法律、崇尚法治的理念,增强法治意识,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

  (二)持续提升决策水平。修订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聚焦关键重点,持续完善重大决策程序、决策机制。加强合法合规审核,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在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中的作用,有效防范化解法律风险。优化内部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提升决策水平。

  (三)持续推进依法行政。聚焦实践问题和立法需求,科学申报立法计划,加快推动信用、营商环境、循环经济等重点领域立法。积极落实全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推广应用相关工作任务,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提升执法质量和水平。将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作为发改系统普法的重点对象,加强学习培训,增强法治观念,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四)持续提升审批服务。要围绕增强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感和满意度,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强化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管理,优化政务服务“一网好办”,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精简申报材料,推动审批服务质量再提升。完成行政服务质量绩效考核指标相关任务。

  (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启动《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订调研工作。对标世界银行新指标体系,学习北京、上海、深圳等先进城市最新做法,围绕我市营商环境各指标领域研究提出营商环境改革创新举措,形成任务清单研究印发。每季度开展营商环境体验活动。加快推动市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平台建设。

  (六)持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信用数据开发利用办法等编制修订工作,加强弘扬诚信文化宣传,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充分挖掘释放信用数据价值,持续推进信用惠企便民,提升“信易贷”平台惠企服务质效,优化“信用就医”便民举措。

  特此报告。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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