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电力需求响应实施方案(2023-2025年)》政策解读
来源: 时间:2023-06-09 17:27

  一、背景依据

  为充分调动电力需求侧灵活负荷资源,有效缓解电力供需矛盾,保障社会经济平稳运行,根据《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新形势下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规〔2017〕1690号)《有序用电管理办法》(发改运行〔2011〕832号)以及《福建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方案(试行)》(闽发改规〔2022〕5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厦门电力供需实际,制定《厦门市电力需求响应实施方案(2023-2025年)》,通过实施需求响应,运用激励措施引导电力用户主动响应削峰需求,保障非严重缺电情况下的电力供需平衡。

  二、目标任务

  逐步形成占我市年度最大用电负荷5%左右的需求侧机动调峰能力,保障我市电网运行稳定可靠。

  三、范围期限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激励型削峰需求响应。当预判我市电力供需出现可预见性的供应缺口时,电力用户按照约定在缺口时段自愿削减、暂停用电负荷,可获得适当奖励补偿。

  (二)实施期限。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四、工作进展

  加强相关规定及外地政策研究,充分调研厦门实际,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企业等意见的基础上,并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制定印发本实施方案。

  五、主要内容

  方案明确了我市需求响应的总体要求、启动条件、响应主体、实施流程及效果评估等,设置了奖励补贴等多种激励措施,以广泛发动各类电力用户参与。

  (一)总体要求。目标形成占我市年度最大用电负荷5%左右的需求侧机动调峰能力。

  (二)启动条件。依托国网厦门供电公司建设厦门市虚拟电厂管理平台,实施需求响应。当预测存在电力缺口小于等于最高负荷5%且持续时间小于4小时,以及220、110kV重要电力设施面临过载风险等情况时,优先启动削峰需求响应,若需求响应实际应邀能力不能覆盖电力缺口,缺额部分组织负荷管理。

  (三)响应主体。包括具备负荷响应能力的电力用户及负荷聚合商。鼓励中央空调负荷资源、储能、电动车充电设施等用户参与。

  (四)响应实施。根据电力缺口预测和紧急程度,分为日前响应(执行响应日前一天邀约)、日内响应(响应时段开始前4小时邀约)和实时响应三种类型,实时响应为紧急情况时使用。日前(日内)响应为用户确认响应后、按约定自行在响应时段调整用电负荷,实时响应将通过厦门市虚拟电厂管理平台直接调控已签约用户的可调负荷设备。

  (五)效果评估。负荷基线计算方法主要基于响应日前5个正常用电工作日来测算。由国网厦门供电公司负责统计监测、核定用户的负荷响应量和响应时间,判断响应实施响应效果。

  (六)激励措施。包括三种措施:一是奖励补贴;二是应邀参与需求响应的用户在执行负荷管理时序位靠后;三是将应邀履约需求响应作为评审加分项纳入技术创新基金评审规则。

  (七)运行保障。签约参与需求响应坚持用户自愿原则,但签约并确认响应后应按约定按时足额响应。

  六、注意事项

  国网厦门供电公司履行需求响应运营、监控和风险防范等职责,加强业务指导确保参与需求响应用户的知情权,做好需求响应用户审核和协议签订工作。

  签约参与需求响应坚持用户自愿原则。用户确认参与需求响应后,应按约定按时足额响应,严禁出现响应时段平均负荷较平均基线负荷不降反升情况。

  七、关键词诠释

  本实施方案所采用的补贴计算方法为用户需求响应补贴金额=实际响应负荷量×响应时间×补贴价格系数×响应速度系数×补偿基准价格。补偿基准价格为4元/千瓦时,补贴价格系数和响应速度系数见下表。

  表1:补贴价格系数和响应速度系数表

补贴价格系数

响应速度系数

实际响应容量占申报响应量的比例

系数

响应类型

系数

<50%

0

日前、日内响应

1

50%-80%

0.6

>80%(实时响应按100%

1

实时响应

3

支持商业、办公、移动通信基站、用户侧备用电源、数据中心、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冻库、轨道交通、居民、公共服务储能等用电设备经改造后参与实时响应。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级需求响应事件补贴资金优先申请省级需求响应政策补贴,与本方案的差额部分由市级资金补足。

  联系人:吴日雯,电话:5520760

    国网厦门供电公司,电话:13606098757(思明区)

                    13400727030(湖里区)

                    13859925398(集美区)

                    13600915432(海沧区)

                    13559253191(同安区)

                    18859206517(翔安区)

  法规文件: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电力需求响应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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