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4-00-2021-003
  • 备注/文号:厦发改投资〔2021〕178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2021-05-18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市财政预算内基建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0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我市有关市财政预算内基建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现就我委下达的资金计划拨付及后续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资金拨付管理

接市发改委拟下达项目资金批次计划的通知后,各业主单位应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向主管单位提出资金使用申请,由各项目主管单位依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尽快收集本单位所有已纳入年度计划的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需求,统一汇总报送至市发改委相关业务处室。

二、落实资金监管责任

分批次拨款计划及预算指标下达后,各项目主管部门应认真细致做好每批次资金计划使用的审核工作,并督促用款业主单位加快项目资金执行进度,及时使用到位。

6月份开始,请各项目主管部门于每月5日前汇总项目资金拨付及项目进度情况(详见附表),通过金宏网或电子邮箱(fgtzc@xm.gov.cn报送市发改委。

三、有关要求

1.各有关单位应按要求及时报送项目进度情况,并对报送的信息和数据真实性负责。

2. 资金拨付及项目进展情况将定期进行通报,并作为后续安排计划资金的重要参考

 

附表:2021年市财政预算内基建资金拨付情况月度进展表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2021年5月18日

(联系人:杜妙红  联系电话:2896093)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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