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2-09-05 08:15

  近日,为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科学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完成国家下达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7.40%,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以上,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到206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实施意见》明确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深度调整产业结构、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加快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加强绿色低碳重大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持续巩固提升碳汇能力、提高对外开放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健全法规规章标准和统计监测体系、完善政策机制等十项重点任务。

  《实施意见》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抓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制定落实举措,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