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
时间:2023-10-31 12:03

  9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改革方案》指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于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提出要坚持改革方向,稳步深化探索;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民权益,到2025年,基本形成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

  《改革方案》明确8项重点任务,包括加快推进“三权分置”、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切实加强森林经营、保障林木所有权权能、积极支持产业发展、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

  《改革方案》要求,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其纳入林长制工作范围,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及时解决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支持福建、江西、重庆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充分发挥引领作用;强化林草主管部门行政执法职责,推动人员编制向执法一线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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