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13-00-2023-023
  • 备注/文号:厦发改投资〔2023〕62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3-12-05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5

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片区指挥部,各区发改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通用大纲(2023年版)》(以下简称《通用大纲》)要求,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强化投资决策的科学性,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可研大纲的原则要求

  可行性研究是投资决策的核心环节,加强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是提升投资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的内在要求,提高前期工作质量,关键在于扎实、深入、充分做好可行性研究工作:

  (一)贯彻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投资项目的决策、建设、运营阶段互相交叉、影响和制约,改变“重实施、轻前期”“重建设、轻运管”的思想,可行性研究应从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角度出发,全面系统分析各环节涉及的因素,客观进行经济、社会、环境等影响论证评价,准确识别和管控各类风险。

  (二)聚焦“三大目标、七个维度”的核心内容。可行性研究要围绕投资项目建设必要性、方案可行性及风险可控性三大目标开展系统、专业、深入论证,重点论证需求可靠性、要素保障性、工程可行性、运营有效性、财务合理性、影响可持续性、风险管控方案七个维度,特别是影响项目推进的用地、用林、用海等要素和资金筹措方案要充分论证。

  (三)灵活适用开展可行性研究。在编写具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对于建设内容单一、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结合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大纲要求的内容;各片区指挥部、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项目性质、行业特点,结合项目投资规模、建设内容等具体情况,组织、制定相应可落地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或实施细则,经商我委同意后实施。

  二、切实提高可研报告编制质量

  各单位要以《通用大纲》颁布为契机,进一步提高项目可行性研究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项目科学决策的关键性作用,切实抓好《通用大纲》的贯彻实施,以高质量的可行性研究提升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助力扩大有效投资。

  (一)优选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单位。业主、代建单位要根据项目特点、规模、性质,综合考虑资信等级、类似业绩、技术负责人等因素依法依规选择咨询单位,合同条款对服务质量、服务效率要有相关约束,提高咨询单位服务质量和编制水平,促进前期工作提质增效。

  (二)加强可研报告预审把关工作。各指挥部、行业主管部门要参照《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要点》《联评联审项目可研内容对照表(收件对照清单)》(附件1、2)进行预审把关,初审通过后方可组织联评联审会,会后加强对修改完善意见的落实,加快前期工作进度。

  (三)开展咨询单位编制质量评价。我委组织联评联审项目,由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会同专家、参会部门代表负责评价打分;各指挥部、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联评联审项目,由专家、参会部门代表填写《可研评价打分表》(附件3),汇总平均分后一并送我委审核投资(附件4)。我委将汇总评价情况定期公布,做为遴选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的参考依据。

  三、加大工程咨询服务市场培育力度

  良性、健康、可持续的工程咨询市场是提高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质量的重要保障,工程咨询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企业资信、个人执业资质管理,引导《通用大纲》贯彻落实,加强可行性研究报告质量检查,避免行业恶意低价竞争,提升工程咨询行业服务质量。业主单位要加大咨询服务单位扶持力度,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建安投资做为编制费用结算的计算基数,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一周内应至少支付合同费用的80%。支持工程咨询企业向综合性咨询业务发展,鼓励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方案设计联合发包,鼓励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

  四、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可参照执行。

  附件:1.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要点

  2.联评联审项目可研内容对照表(收件对照清单)

  3.联评联审项目可研审查评分表

  4.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价反馈函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